既来之,则安之··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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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October 1, 2010

我交男友了

     今早天气清爽,不冷不热恰到好,鸟儿飞上枝头鸣叫。看在天气的份上,于是乎,老娘决定来个大扫除。清理掩房间里那杂乱的储物柜,发现里面藏着个超多功能外貌精美无比的DIGITAL相机。

     再于是乎,老娘东检西查地翻开了那相机,竟然发现也是架多功能的手机,实在棒透啦!把它收起来,留着今晚的中秋佳节晚会,把美景拍下来。然后继续手头上的工作,笑嘻嘻地完工。

     时间一晃,果不其然地如若白驹过隙,我已经和同学们在中秋佳节晚会欢乐度过。

     左瞄右望,目光穿梭在沸腾拥挤的人群里,啧啧,鱼还是没来啊!真是的,虽然咱们都是宅女一族,可是这样的同学聚会一年一度一次,也应该出席一下吧?不说还好,也不是全班人数都到齐,也是有一些懒惰动身的缺席啊,撇撇嘴,还真不配合。

     美食佳肴当前,还未开动,我先上个茅厕,人有三急啊,却没想到在这时候急,怪谁?方才等人时灌了一肚子水。

     解决了方便,刚出来,就看到一个清瘦的背影坐在栏杆上,两双不安分的小腿儿一摇一晃来回摆动,冷月斜映在他身上,说不出的寂寥。脚步好像被磁铁吸住般,牵引着我走向他。

     嗒嗒嗒。

     步伐响彻在静夜里。旋即,我已在他身旁。那人仍旧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,没有停止摇晃的腿,赏他的月。也许是太入神,也许是无视我,又也许是……在想心事?没由来的胆子,我不识趣地打断一个素未谋面的人,问他在是哪班的,没见过他。

    呃,这也许风流公子所擅长的搭讪?

他回头,清秀可人的脸庞在一瞬映入我眼底,像是有礼貌的答复,他咧开薄薄的朱唇,露出整齐洁白的齿贝,笑容宛如幽深的暗夜里亮起的灯火般明亮,好蛊惑人心的笑靥!这笑靥,说礼貌也不似礼貌般那样的疏离,却犹如很熟稔亲切的朋友那样的温暖,内心对他第一印象也平添了几分好感。

还未等我开口,他抢先了一步,嗓音并不低沉却清脆悦耳,“你,可以当我的女朋友么?”话音刚落,我像是着了迷般全丢了理智,立即脱口应好。他无声笑着,深邃的眼眸泛着月光的柔和。当我晃回神时,他已经拉过我的手在附近的公园漫步。

我在心底暗骂,不是说过不想和感情扯上任何关系吗,怎么被人家一个笑容就这样给收服了,而且还是个陌生人,真没骨气!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,那样的月色太美太温柔,才会在霎那之间只想和你一起到白头~~~不过我思忖了半晌,也不好推辞了,既然已经接受了人家,将计就计吧,老天爷送的美男白收不收,况且自己也得了不少便宜对不,人家还是个长得蛮帅气的少年啊。

清脆的男声传来,“这是我的初恋。”

哦,你的初恋。然后呢,跟我有舍关系,为什么跟我说?==rz……咦!?我慢半拍地反应过来,在心底翻了好几个卫生眼球,人家的意思,表明了你是他的初恋了呗。哦,老天爷没想到你对我大方了,送了个美男给我,而且还是纯洁的初恋,想必还是情窦初开的那种。啧啧。

“哦,可是我……”正欲开口说‘你的初恋还在但我的初恋没了所以这点我不负责’,他霍然断了我的话语,食指放在我的唇上,冰凉的触觉滑过唇畔,“我知道你想说什么,但至少我的初恋是你。只要是你就够了。”

我汗颜,蓦然有种上了贼船的感觉。两人各怀心思,极其‘浪漫’地在公园附近漫步,毫无忌讳地交谈,我的手也自然地环在他的胳膊上。老娘,就是豁出去了。

回去的时候,那些山珍海味几乎一扫而空了,大家都已排排坐好,准备游戏。当众人的视线飘移到我和他的身上时,热闹的场面顿时哑然。也许是我身边突然多了个人的关系,也许是我们两个突然出现的关系,也或许是我挽着他的手出现在他们的面前的关系。

我意识到我的手亲密地环在他的胳膊上,倏地收回自己的手,尴尬对众人笑着,“怎么了?不玩了么?”似乎感觉到他的手臂没有了重量,他霸道地把我的手抽回,重新放在他的胳膊上,暖和的温度再次覆上手臂。

呵呵呵……你这不是要我为难么。我干笑着,用小得仅有我们俩听得见的声量道。他不理会,直径走到两张空位上坐下,笑着道,“大家继续。”

我把头磕在他的肩膀,嗯,很舒服,他的肩膀很宽大,应该是一双很能承受一切重担的肩膀。仰头,没有繁星点缀的星空入眼,心里没由来的安心和暖流,这样的感觉,真好。似乎,自己真的渴望这样一双踏实的肩膀很久了,只是找不着。也许,这样的依靠,这样的安心,这样的放下倔强,只有一天,也好。

耳闻JACKIE的问话:“诗怡,你和他,什么时候在一起的?”

接着是佳宁,“为什么不接受BERNIE呢?”

“呵呵,一言难尽。”我干笑着,偷瞄了一眼BERNIE,迅速移开眼,侧眸看向身旁的他。纤长的睫毛犹如蝶翅扑闪扑闪,鼻子耸立而尖挺,下一刻,我像是发现什么外星人似地,指着他的脸庞,瞪大眼,“咦,你的脸上有两颗痘痘。”可是这两颗不起眼的痘痘全然不能影响他俊秀的脸庞,反而添了几分可爱之处。

他依旧笑着,只是笑容多了份宠溺,拿下我的手,“是啊,那是对你日日夜夜朝思暮想而生出来的痘痘。”呃,他是不是太油嘴滑舌了?可是,我竟然不讨厌。

以前总认为,油腔滑调的男人不会是什么好东西,那张嘴是拿来消遣女人的,并不是出自真心。但现在,我知道了,女人为什么会喜欢上这样的甜言蜜语,一半出自内心作祟的自尊傲骨,另一半则是因为恋爱的女人总是深陷不已。可是这次,我真的算是恋爱了吗?

答案是,不知道。不愿多想,因为不想庸人自扰。现在轻松自在,无事端出什么困恼,嫌自己太轻松了是呗。那我肯定是快乐疯了,所以想找点没趣。

沉重的眼皮缓缓阖上,我听着他均匀的呼吸声,稳健规律的心跳声,还有他温热的气息扑簌簌地贴在耳边,很暖很暖直到我不知不觉睡着了。

可是没过多久,耳畔传来一阵骚动声,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,哇呀!这人在干嘛?!打劫么!身材肥胖的两个男人手拐着我的背包,用力扯动!半梦半醒的睡意豁然全消,想偷什么,我的DIGITAL相机?你们这些土匪给我做梦去吧你们!!我一气下想用力推开男人,却在被绊倒在地。身旁的他也被挟持了,而且脖子上也割出血。我气愤,这劫匪无非是想劫东西么,竟然出手伤人!

如若当初决心去学跆拳道,那今天是否能逢凶化吉?

婉转醒来,我坐起身子,额头上冷汗涔涔,原来不过是个梦。也是吧,我怎么会如此随便的接受别人,更何况还是一个陌生人。




P:这是梦不是小说。
PS:我知道这标题很彪悍很雷人。
PPS:但这样的梦我还是第一次梦到。(之前梦到的是另一个男猪,掩的春光还被色狼偷看了啊,嗷嗷嗷)
PPPS:可是感觉很真实,话说梦是有可能出现在真实生活中的,只是看你对那个梦深不深刻罢了。
PPPPS:下次再做梦,我希望老天爷就让我做个小说中多福多桃色的女主好了!:P


24-9-2010